六部門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
發表時間:2009-09-15 文章來源:
記者4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做出調整。
根據六部門發布的《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而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同時,取消相應整機和成套設備的進口免稅政策。對國產裝備尚不能完全滿足需求,仍需進口的,作為過渡措施,經嚴格審核,以逐步降低優惠幅度、縮小免稅范圍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內繼續給予進口優惠政策。
在通知所附的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中,大型清潔高效發電裝備、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超超臨界參數火電機組、輸出功率為600WM級、1000WM級的燃煤鍋爐、汽輪機、發電機等均列舉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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